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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全区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日期:2026-08-12 09:36 来源: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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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东汛指发〔20269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截止12日08时,松花江佳木斯站水位79.39米,比昨日回落0.23米,低于警戒水位0.10米,流量12500立方米/秒;建国镇水位77.70米,比警戒水位76.80米高0.9米。同比昨日8时水位77.88米,下降0.18米。经会商会议分析研判,东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6年8月12日08时将全区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四级应急响应。

当前仍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防汛工作安排部署,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密切关注雨情和汛情态势,加密监测预警预报。各乡镇、街道及各成员单位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做好中小河流、坝外村屯和城区地势低洼、易涝等重点区域防御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防范工作,保障度汛安全。

特此通知。

附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行动

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8月12日

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Ⅳ级(蓝色)预警:水务部门和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险情处理,应急、民政、卫生等部门协助当地政府及时转移人员,做好灾民安置、卫生防疫治病等。

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响应

1)区防汛办带班领导要在岗指挥。

2)启动Ⅳ级应急预案响应,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下发通知。

3)根据情况,与相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保持联系,遇有突发险情要实地一线、靠前指挥。

4)密切关注松花江以及辖区内中小河流、低洼易涝地段和坝外村屯的汛情变化,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5)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响应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首长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在岗在位、靠前指挥。

2)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况报区防汛办。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抢险队及防汛物资管理人员要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4)及时掌握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按照区防指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和应急响应动态。

5)及时向各村、社区发布汛情信息,做好防汛、抢险、排险的各项工作。

6)重点防汛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同时保持24小时巡逻,随时掌握现场情况。

7)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需转移群众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区防汛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接到洪水灾害预警信息后在1小时内向区防指报告,并通过微信、短信、广播喇叭等传媒途径对辖区内居民发布预警信息。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室电话(传真):0454-8332350

邮箱:dfqajj@126.com。

区水务局值班室电话(传真):0454-8382866

邮箱:dfqswz@126.com.


监审:王子阳

审核:梁兰财

编辑:陈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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