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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风区学前教育“十四五” 发展提升实施方案
  • 佳木斯市东风区
  • 佳东政发〔2023〕11号
  • 2023-11-24

东风区学前教育“十四五” 发展提升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11-24 10:37 来源:佳木斯市东风区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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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部署要求,积极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结合东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强化公益普惠。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等方面保障机制,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2.坚持巩固提高。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巩固普惠成果,有效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需求。

3.推进科学保教。坚持以幼儿为本,遵循幼儿学习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因材施教,促进每名幼儿富有个性地发展。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4.提升治理能力。推进依法治教、依规办园建设力度。健全治理体系,加强规范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提升学前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

按照省、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到2025年,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0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3.5%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8%以上。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二、主要措施

(一)结合区域发展,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

充分结合我区出生人口变化和城区发展趋势,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结合区域普及普惠目标,做好学前教育资源的结构调整。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重点支持区域新增人口地区、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公办幼儿园建设。

有序推进区属小学附设幼儿园剥离工作,加快推进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独立公办幼儿园,并办成“园舍独立、法人独立、帐户独立、管理独立”学制为“大、中、小”三年基础学制的可持续发展幼儿园。

探索实施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划定相关区域的招生服务范围,服务区内适龄幼儿就近入普惠性幼儿园。结合生育政策调整、实施及我区实际,及时修订和调整居住社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责任单位:教育局、编办、财政局、公安分局)

(二)调整资源结构,推进普惠性资源扩容

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区学前教育资源覆盖水平。根据区域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进一步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大力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工作,结合民办幼儿园发展实际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探索在税收、水电气热价格、培训、租金、用地、收费、分等级补助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

持续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确保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落实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生均公用经费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由教育部门牵头,会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公安等部门,对民办幼儿园加强监管和指导。推动提升办园条件和质量,达到《黑龙江省城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和《黑龙江省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并鼓励其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责任单位: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区委编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工信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

(三)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完善普惠性保障机制

健全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加强职能部门对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情况的定期检查,对违规收费行为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保障落实公办幼儿园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政策,确保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责任单位:财政局、发展改革工信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规范办园行为,完善幼儿园管理机制

2017年以后建设的幼儿园均应达到国家2017年颁布的《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2017年前建成且不达标的幼儿园,要通过减少招生数、加快改造步伐、增加设施设备等方式尽快达标。加大对不规范办园行为治理力度,重点对存在危房、“三防”不达标等安全隐患及园长和教师不具备规定资格等不规范办园行为进行动态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

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和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以及民办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进行清理整治。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民办园财务监管,非营利性民办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备案的账户,确保收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其办学结余必须全部用于办学,严禁分配或转移。

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规范使用,提高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增强信息数据管理使用安全意识和能力。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离岗、新任等变更信息要主动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个月内完成信息更新。小区配套幼儿园举办者,未经区教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行变更。(责任单位:教育局、发展改革工信局、区编委办、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

(五)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保障师资与待遇

加大幼儿园园长、教师培养培训力度,落实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把好园长、教师入口关。制定幼儿园园长、教师和教研员培训规划,定期开展各类业务培训,以实践为导向,提高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质量,提升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教育融入职业准入、职前培训、职后管理全过程。

保障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并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畅通缴费渠道,依法依规足额足项缴纳教职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保情况进行检查,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编办、教育局、税务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科学确定学前教育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把发展提升方案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年度任务,完善投入保障政策,确保学前教育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完善推进机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通知》(黑教联〔2019〕43号)要求,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建立学前教育发展提升协调机制,明确教育,发改、财政、人社、住建、税务、公安等部门的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三)强化督导检查。深入落实学前教育发展提升任务,开展幼儿园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保教质量、完善投入保障政策等情况,纳入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的自评内容,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强化问责。

                    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3日

相关稿件:《东风区学前教育“十四五” 发展提升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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