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东政办发〔2019〕19号
各乡(镇)、社区,区直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设立社区大学和社区学院统计工作的通知》(黑教职函〔2018〕395号)文件精神,提高社区教育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全面推动社区教育发展,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特成立东风区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张 黎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孔繁君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曹立森 丽莉学校负责人
成 员: 魏玉玺 区人社局局长
刘宇宏 区司法局局长
张 庆 区卫健局局长
姬广芹 区教育局副局长
丁宝华 区社区办负责人
曹占兴 丽莉学校副校长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区社区教育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关系,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全面推进社区教育工作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
二、成员单位职责
教育局:对社区教育工作负有主管责任,负责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或不定期牵头组织召开全区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例会,协调丽莉学校开展好各类教育培训工作。
丽莉学校:和区属相关单位合作,开展好各类社区教育培训工作。
人社局:依托丽莉学校组织实施各类在职培训,做好失业人员和城乡新增劳动力的就业指导、技能培训。
司法局:依托丽莉学校开展好普法教育,促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
卫健局:依托丽莉学校开展各类人群的健康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社区办: 依托丽莉学校开展适合社区居民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
各成员单位在开展社区教育工作中,建立好详细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总结、培训记录、培训名单等,并在年底将培训情况报区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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