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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省消费市场运行情况简析

日期:2022-04-21 08:29 来源: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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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积极出台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措施,居民消费信心保持平稳,全省消费市场经受住散发疫情影响的冲击,总体呈现恢复态势。
一、2021年全省消费市场运行情况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保持增长,增幅逐季回落
2021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5542.9亿元,比上年增长8.8%,增幅分别比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回落26.8、16.0和7.8个百分点;增速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列第22位,分别比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后移10、11和8个位次,比上年提升5个位次;两年平均下降0.6%,比全国(3.9%)低4.5个百分点。
我省与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增速对比


 
(二)城乡消费同步回暖,农村市场好于城镇市场
2021年,全省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4853.8亿元,比上年增长8.5%,增幅分别比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回落26.3、16.0和7.7个百分点;两年平均下降0.7%。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689.1亿元,增长11.4%,增幅比城镇高2.9个百分点,增幅分别比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回落29.7、15.3和7.9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0.9%,高于城镇1.6个百分点。
(三)商品零售和餐饮收入回升,商品零售恢复快于餐饮收入
2021年,全省实现商品零售5004.5亿元,比上年增长8.9%,增幅分别比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回落26.2、14.7和7.9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0.6%。全省实现餐饮收入538.4亿元,增长8.2%,增幅分别比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回落32.4、27.8和7.2个百分点;两年平均下降9.4%,低于商品零售10个百分点。
二、推动我省消费市场回暖复苏的积极因素
(一)商品零售持续改善,能源类商品增长明显
2021年,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1.7%,两年平均增长0.3%。在全省限额以上单位23个商品类别中,有18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实现增长;有14类商品已经恢复至疫情前水平。一是食品饮料和烟酒类商品消费稳步趋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和烟酒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68亿元,同比增长10.9%,共拉动全省限上零售额增长1.6个百分点。二是文娱相关商品增长明显。限额以上单位体育娱乐用品类、书报杂志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均呈现两位数增长,分别为36.7%、29.2%和11.2%。三是能源类商品增势强劲。受价格上涨带动等因素影响,限额以上单位煤炭及制品类和石油及制品类同比增长2.2倍和32.1%,共拉动全省限上零售额增长5.7个百分点。
(二)新型消费发展迅速,新动能助推消费恢复
今年消费市场因疫情受到较大冲击,但基于网络数字技术的新业态新模式,为市场消费注入了新动能,支撑了新型消费逆势快速发展,显示出了巨大的潜力。疫情曾一度使居民外出购物、就餐受限,网上购物和外卖活动的快速发展满足了人们居家购物需求,众多商家纷纷加入到线上销售行列中,努力弥补线下销售下降的损失。2021年,我省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实现484.3亿元,比上年增长20.4%,居全国第15位,比上年提升11个位次,增速比全国(12.0%)高8.4个百分点;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8.7%,比全国(24.5%)低15.8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在去年增长1.1倍的基础上本年增长16.5%,两年平均增长57.9%。
(三)区域中心城市带动作用强劲,四煤城表现突出
2021年,全省13个市(地)消费品零售总额均呈现增长态势,10个市(地)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牡丹江、佳木斯、大庆和绥化等区域中心城市分别增长9.9%、11.8%、10.8%和8.9%,4个市对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的贡献率达42.5%,共拉动增长3.8个百分点,引领带动作用较强。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4个煤炭资源型城市实现两位数增长,分别增长11.3%、13.6%、11.8%和13.1%。大兴安岭、伊春生态型城市平稳发展,分别增长10.1%和9.5%。从两年平均发展情况看,全省13个市(地)中,有9个市已经恢复到疫情前水平,分别为鸡西、鹤岗、双鸭山、大庆、伊春、佳木斯、七台河、牡丹江、绥化。
三、存在问题
(一)整体尚未恢复到疫情前水平
2021年,我省消费品零售总额比2019年下降1.1%。在统计的23大类商品中仍有包括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和日用品类基本生活消费品在内的9个大类商品尚未恢复到2019年水平,其中比2019年同期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的有: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日用品类、五金电料类和中西药品类,分别下降15.5%、11.1%、27.5%和41.1%。分市(地)看,包括哈尔滨和齐齐哈尔两个中心城市在内的四个市(地)尚未恢复到2019年水平,具体为哈尔滨比2019年同期下降5.0%、齐齐哈尔下降3.8%、黑河下降11.8%、大兴安岭下降2.7%。
(二)传统零售面临严峻考验
网络零售的迅速发展正在改变传统零售业的销售模式,已经成为消费市场的重要销售渠道。特别是疫情的发生,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加速转变,传统零售业受到明显冲击。2021年,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中,按行业分,综合零售业注企业零售额比上年下降3.3%,其中百货零售下降5.3%;按零售业态分,大型超市、百货店和购物中心零售额比上年分别下降8.2%、4.5%和3.6%。
(三)汽车零售额稳步增长面临一定困难
虽然全年全省限额以上单位汽车零售额比上年增长5.3%,但受全球芯片供应紧缺、从预定到交付周期加长等综合因素影响,2021年以来,汽车零售额月度增速呈现逐渐走低的趋势。从8月起,连续出现负增长,且降幅逐月扩大,12月当月同比下降36.3%。限额以上单位汽车零售额两年累计平均下降0.6%,低于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两年累计平均增速0.9个百分点,尚未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
四、对策建议
(一)增收纾困,巩固稳中向好的局面
消费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扩大消费关键在于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打通消费领域的堵点和难点,进一步巩固消费市场复苏基础。一是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将对企业的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加大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为企业经营发展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二是要稳定居民消费预期,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进一步降低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生活成本,化解居民消费后顾之忧。
(二)推进促消费政策落实,激发社会消费需求释放
一是重点加大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为直接的服务消费产业扶持力度。二是重点关注与民生基础消费密切相关的企业,通过精准选取消费券投放时间节点、对象和范围,规范发放与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乘数效应”撬动消费,持续激发消费内生动力有效释放。三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下,大力引导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强化企业与第三方电商平台合作,不断拓宽网络销售渠道。
(三)挖掘大宗商品消费潜力,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
稳定传统大宗商品消费,进一步推动汽车、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等促销活动,不断提高汽车、家电、成品油等传统商品消费能力;积极培育新支柱性消费品,提高节能家电、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和绿色建材等绿色消费品的市场供应能力,充分发挥新型商品对消费市场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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