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常务委员会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二)常务委员会领导或者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领导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事宜。
(三)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的报告,必要时做出决定、决议。
(七)依照法律规定,撤销区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决定。
(八)主任会议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全体会议决定。调查委员会应当向常务委员会做出调查报告。常务委员会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可以做出相应的决议。
(九)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主任因为健康情况不能工作或者缺位的时候,由常务委员会在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代理主任的职务,直到主任恢复健康或者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任为止。在区人民政府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可在相应的副职领导人中决定一人代理。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
(十)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区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任免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办主任、副主任。任免前,对提请任命的干部应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察,或任命后进行监督。
(十一)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区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十二)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依法补选本区出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三)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十四)完成上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机构设置、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设置:东风区人大行政单位,内设4个工作部门,收入为财政拨款。
决算单位构成:东风区人大是一个独立核算的机构
三、人员构成
东风区人大2019年在编在岗人员10人,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42.6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5.63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收回。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1.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78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86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1.7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45.63万元,下降15.83%。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收回。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56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收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19万元,占46.9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09万元,占38.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96万元,占3.32%;住房保障(类)支出27.62万元,占11.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5.78万元,支出决算为24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4%。其中:
1.201(类)20101(款)01(项)。
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18.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收回。
2. 208(类)20805(款)04(项)。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39.45万元,支出决算为9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208(类)20805(款)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1万元,支出决算为1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 210(类)21011(款)01(项)。
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5.69万元,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221(类)22102(款)01(项)。
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数为9.41万元,支出决算数
为1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0.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221(类)22102(款)02(项)
提租补贴初预算数为23.08万元,支出决算数
为1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4.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1.7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2.94万元。基本工资29.19万元、津贴补贴65.31万元、奖金6.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3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96万元、住房公积金10.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77万元。退休费78.75万元、奖励金0.01万元。
公用经费29.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86万元、手续费0.02万元、差旅费3.58万元、会议费2.91万元、培训费0.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2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7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数均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40.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8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预算绩效情况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1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93万元,降低4.17%。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收回。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列示的内容为常用项,单位需要根据功能分类科目具体使用情况,增加需要解释的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公积金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二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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