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申请,佳木斯市东风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对以下医疗机构的《诊所备案凭证》予以撤销备案,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备案的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示期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31日(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佳木斯市东风区卫生健康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454-8388105。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机构地址 | 备案号 | 经营性质 |
1 | 佳木斯皓天医院机务段医务室 | 王广新 | 佳木斯市东风区达贤路驾考中心机务段1号 | MA19G7QRXB23080517D2192 | 营利性 |
佳木斯市东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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