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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东风区医疗机构撤销备案公示

日期:2025-11-19 13:58 来源: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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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申请,佳木斯市东风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对以下医疗机构的《诊所备案凭证》予以撤销备案,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备案的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示期20251118日至20251125日(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佳木斯市东风区卫生健康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454-8388105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负责人

机构地址

备案号

经营性质

1

杨芳中医科诊所

杨芳

佳木斯市东风区化工小区

PDY99029523080517d2182

营利性


佳木斯市东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18日

监审:王仁宏

审核:张丽佳

编辑: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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