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经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申请,佳木斯市东风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对以下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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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疗机构 |
法定代表人 |
机构地址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登记号 |
变更前法定代表人 |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 |
经营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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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佳木斯市东风区造纸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肖博文 |
佳木斯市东风区光复路育宾巷10号 |
05742786523080511B1001 |
张凯 |
肖博文 |
非营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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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佳木斯市东风区高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徐闯 |
佳木斯市东风区光复路南兴街10号 |
PDY99010523080511B1001 |
张凯 |
徐闯 |
非营利 |
佳木斯市东风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1日
监审:王子阳
审核:张丽佳
编辑:刘梦莹
监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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