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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东风区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日期:2026-09-01 16:05 来源: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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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经医疗机构法人(主要负责人申请,佳木斯市东风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对以下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的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示期202691日至202697日(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佳木斯市东风区卫生健康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454-8388105

序号

机构名称

法人

机构地址

登记号

经营性质

1

东风区松江乡新民张友卫生室

张友

东风区松江乡新民村

230811152333

营利性

2

东风区松江乡新民村卫生室

王立明

东风区松江乡新民村

230811152133

营利性

佳木斯市东风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9月1日


监审:王仁宏

审核:张丽佳

编辑:刘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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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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