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方案》(黑财规〔2025〕23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秋季学期幼儿园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的通知》(佳财指(教)〔2025〕137号)精神。现将我区减免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54-8383552
1.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免除明细。
2.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减免明细。


监审:汤天扬
审核:胡锐
编辑:梁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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