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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东风区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2-15 14:31 来源:佳木斯市东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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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以在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msdf.gov.cn)下载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建国路4号,邮编:154005,电话:0454-839591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东风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府信息管理,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全面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发展,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落实落靠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全面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区深入施行《条例》相关规定,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拓展主动公开渠道,认真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养老服务、财政预决算、稳岗就业、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权责清单和疫情防控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信息,对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等信息均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东风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4365条。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按照《条例》具体要求,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咨询、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畅通受理渠道。政府网站全面公开依申请公开条件、范围、方式、申请表、受理部门地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书面信函、当面申请等多种渠道,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政府信息申请服务。加强对各部门的工作指导,提升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依法、及时、稳妥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各部门对公众的申请公开事项严格做到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2021年,全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条。

(三)平台建设的情况详细安排部署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坚持对政府信息实行依法公开。依据《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审核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四)监督保障的情况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一是做好信息内容保障。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二是做好安全防护。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能力。三是做好监督管理。加强政务公开的日常监管,定期组织检查,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6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5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单位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多样化政策解读形式仍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要求各单位部门在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传帮带机制,确保不因人员变动影响工作开展。

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全面及时回应。进一步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

三是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实行政府文件解读全覆盖,最大限度向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全面深入地宣传解读政府文件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不断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扩大政策文件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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