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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6 10:58 来源:佳木斯市东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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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东风区司法局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按照国家、省、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和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通过东风区政府网站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工作信息,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全年,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动态信息5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62条,进一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提升政务公开重视程度,加强政务公开管理。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成立相应工作办公室,全局上下积极参与,形成了政务公开全员重视、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是保证政务公开精准实施,强化公开信息质量。全年依托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67条,信息公开前,由政务公开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把关,保证信息准确程度,确保公开信息无误,全年公布信息无异议反馈。

三是扩大政务公开覆盖范围,优化政务便民服务。坚持“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动摇,动态掌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在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性的同时,增加政务公开覆盖范围,引导更多的市民群众逐步从“参与”走向“依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途径还有局限性;

二是政务公开覆盖范围仍需持续扩大。

2.整改措施:

一是继续依托新媒体,在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基础上,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将深入研究开通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客户端,以积极向群众宣传司法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二是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持续扩大市民群众关注程度,我局计划2023年增加此项工作专题宣传频次,积极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相关工作动态,在保证公开信息完整、准确、及时的前提下,针对广大市民群众的实时所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信息的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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