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6〕58号)的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黑龙江省定价目录》、《黑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的规定,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召开“佳木斯市调整东风区灌区农业供水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3年4月19日上午9:00时,在佳木斯市东风区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
二、听证方案要点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6〕58号)的文件规定:“供水价格应达到或逐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的原则,结合我市东风区农业供水价格成本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用户承受能力,为促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采取分步调整,逐步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的原则,调整农业供水价格。
1、农业供水具备供水计量条件的灌区,计量收费标准:由现行0.053元/立方米(不含供水用电价格成本)调整为0.11元/立方米(含供水用电价格成本);
2、农业供水不具备供水计量条件的灌区,按亩农田平均灌溉用水量计费,每亩农田平均灌溉供水量760立方米/年。
三、东风区灌区农业供水价格成本监审情况
根据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出具的《佳木斯市东风区松江灌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测算报告》,东风区水务局管理的松江灌区农业供水价格综合成本监审结论为:0.13元/立方米。
四、听证人名单
经市发改委研究决定4名人员担任听证人。
陶乐君 刘连生 常 成 程 薇
五、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听证会参加人共12名。
吴殿坤 张双印 周志国 韩青刚 闫利冬 王金华 王进才 刘树森 金昌国 王文良 王刚 高友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