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9日,省协调联络组向我市(地)转办第九批次,共4件举报案件,其中标注“*”案件1件,已办结4件,受理编号分别为765、772、811、814号。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受理编号765号:“锦山镇富国村南侧30多米处有一片占地4-5垧的防风林,富国村村书记正盗伐防风林内树木,未履行相应审批手续。举报人向镇政府程书记反映,但一直没有制止。”
(一)基本情况
富锦市林业局2018年6月9日15时,接到上级交办锦山镇富国村砍伐林木一事,接到交办通知后,富锦市林业局立即指派森林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立即调查此案。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属实。
2018年6月9日16时,森林公安局侦查员查找到案发现场,位于富锦市锦山镇富国村村南,侦查员及林业站工作人员对案发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发现锦山镇富国村村南被砍伐人工林杨树157株。经过调取林业主管部门相关材料及询问相关证人,具体情况是富锦市锦山镇富国村村南杨树林地,林种为用材林,此林地地块2010年1月1日至今未发放过林木采伐许可证。2018年6月11日,富锦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将此案立为盗伐林木刑事案件侦查,现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工作中,侦办结束后,及时上报公示侦办结果。
(三)问责情况
无。
二、受理编号772号:“学府街140和112号有两家沥青搅拌厂,熬制沥青时排放烟粉尘,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曾向前环保部反映两次未果,每逢有检查时工厂就临时停产,要求两家工厂迁走。”
(一)基本情况
向阳区学府路学府嘉园附近现有两座沥青砼拌合站,分别隶属于佳木斯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和黑龙江省东方市政建设开发集团公司,主要工作任务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区道路维修与养护。
佳木斯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沥青砼搅拌站,始建于1990年,当年投入运行,2008年重新进行了建设,占地面积4.7万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一台800型沥青搅拌机,配有布袋除尘设施;一台1吨导热油炉,配有水膜除尘设施;3台沥青储罐,3台铲车及10余台运输车辆。
黑龙江省东方市政建设开发集团公司沥青砼拌合站,2000年1月开工建设,2000年8月投入运行,占地面积5.6万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主要生产设备:一台2000型沥青搅拌机,配有布袋除尘设施;一台2吨导热油炉配有布袋除尘设施和多管除尘设施;5个沥青储罐,四台铲车及10余台运输车辆。
两处沥青砼拌合站并不生产沥青,沥青全部外购,经罐内电加热封闭储存。其生产工艺是将碎石、中砂、石油沥青等原料,通过沥青砼搅拌站混合搅拌后形成油砂,运至道路施工现场铺路。两处拌合站在2016年我市开展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期间聘请有资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司对污染现状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建设项目污染现状评估报告》。
2018年5月10日,佳木斯市环保局“12369”环保热线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学府家园沥青搅拌站烟尘污染,佳木斯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两处拌合站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查,黑龙江省东方市政建设开发集团公司沥青砼搅拌站未发现生产迹象。佳木斯市城管局市政设施管理处沥青砼搅拌站正在温炉,准备生产,清晨起炉时有冒黑烟现象。经现场查看除尘设施,由于司炉人员操作不当,水膜除尘设施与锅炉启动时间存在延时问题,导致锅炉烟尘浓度较大,现市政设施管理处已将涉事司炉人员与予以辞退处理。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拌合站储料场部分料堆未覆盖,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佳环责改字﹝2018﹞XY009号),并对其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行为立案处罚,下达《佳木斯市环保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佳环法﹝2018﹞07号)。由于该沥青搅拌站在生产过程中未使用燃油作为燃料,而使用原煤作为燃料,依据《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大气污染源进行整治的通告》的相关规定,
2018年5月21日,佳木斯市环保局对该拌合站导热油炉燃用高污染燃料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佳环责改字﹝2018﹞XY012号),责令该拌合站接到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该拌合站于2018年5月23日将锅炉烟道、风机断开连接,全面停产。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学府街140号和112号有两家沥青搅拌厂,熬制沥青时排放烟、粉尘污染周边环境情况属实。
两处沥青拌合站南侧为学府家园住宅小区,2008年开工建设,2009年入户。建设时占用了佳木斯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沥青拌合站1560平方米,距离该拌合站最近居民楼直线距离83米,开发建设时未予以充分考虑。2017年10月,佳木斯市环保局向市政府报告了两处沥青拌合站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建议将两处沥青砼拌合站实施土地置换搬迁,彻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常务副市长组织召开了由市国土局、不动产管理局、城投公司、财政局、城管局、规划局、市政设施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会议研究决定,将佳木斯市政设施管理处沥青拌合站和黑龙江省东方市政建设开发集团公司沥青拌合站,以及乾元殡葬有限公司敬享园现有土地整体挂牌出售。目前,市国土局、不动产管理局正在对土地进行评估,测算,搬迁工作正在推进实施中。
2018年6月8日,佳木斯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两处拌合站进行现场检查,两处拌合站现场料堆已完全覆盖,生产用的导热油炉上下水管已断开连接,风机、烟道已拆除,均处于全面停产状态。
(三)问责情况
无。
三、受理编号811号:“富锦市锦山镇永庆村东方热电厂,冬季运营期间排放黑烟和粉尘,污染周边空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污染范围约有4公里,已持续3年,举报人曾向富锦市环保局反映,至今未果。”
(一)基本情况
锦山镇永庆村位于富锦市锦山镇西15公里处,东邻锦山镇仁合村、北邻锦山镇德祥村、南邻锦山镇重兴村、西邻农业用地。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锦山镇永庆村全村共360户,全村人口约1400人,该村以农业种植业为主,主要种植农作物为水稻、玉米,经现场走访群众并到当地村委会与村书记李文龙核实,该村内不存在信访案件当中反映的东方热电厂,村内也没有任何工业企业。东方热电厂位于富锦市内,该企业为国控企业,现在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设施,2012年该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近5年内在线监测表明该企业没有超标情况。
(三)问责情况
无。
四、受理编号814号:“佳木斯市东风区铁路三角线附近,180户晓云小区内生活垃圾成堆,异味扰民。”
(一)基本情况
东风区铁路三角线附近180户晓云小区共11栋楼的庭院保洁和垃圾清运,由铁路环卫站负责,2017年10月份至今一直属于弃管状态。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内容情况属实(由铁路环卫站负责)。东风区政府在接到市协调联络组向东风区转办的信访举报案件后,第一时间告知铁路环卫站应对铁路三角线附近180户晓云小区进行正常清运。为解决此信访案件,6月9日傍晚东风区针对该地区垃圾已做应急处理,组织车辆和人员进行了清运。为保障该地区居民的居住环境,现已确定由东风区负责垃圾清运。下一步,进一步明确具体清运责任主体,加强监管,定时清运,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三)问责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