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消费者平安、健康消费,净化消费市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经营主体依法经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3年第一季度消费者投诉率较高的经营主体投诉信息进行公示:
一、法律依据
为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东风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本区实际,依据以下法律、行政法规,不断加强与规范市场管理投诉举报工作。(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二)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进、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三)依据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国发〔2017〕6号)中要求“建立消费投诉、消费维权公开公示制度。”(四)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做好消费领域信用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16〕138号)要求“建立健全消费领域失信行为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将相关投诉举报信息和处理结果报送‘信用中国’网站,按照有关规定公开。”“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消费领域信用建设相关工作。”(五)依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佳市监规〔2021〕3号)等。
二、12315拨打情形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情形时。
三、12315受理期限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七个工作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人。
四、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内容
本投诉信息公示的商家为12315受理的投诉举报中,投诉量较高的商家。投诉公示主要内容包括:被投诉经营者的基本登记信息、被投诉次数、消费投诉问题。
五、2023年第一季度投诉举报率较高的商家公示名单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投诉内容 |
投诉次数 |
1 |
佳木斯市东风区地道东北特产店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沿音社区 |
商家在未修改产品介绍的情况下,改变产品口味,并未告知消费者。 |
2次 |
东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