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委统一部署下,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佳木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佳发〔2017〕2号)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区加快“放管服”改革进程,率先启动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初步构建起高效便民的服务体系。坚持在区、乡镇、社区(村)三级同步开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梳理后,区级公共服务共191项,区直部门公共服务53项,社区公共服务38项,乡镇公共服务60项,村级公共服务40项。
2.不断优化“两清单、一流程”动态调整。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我区对各部门行政权力标准目录重新梳理和修改完善。 按照《佳木斯市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动态调整我区权责清单。取消行政权力4项,上收行政权力1项,调整后,区政府行政职权共计2152项,并根据权责匹配、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同步建立了相应的责任清单。在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的基础上,我们对区级政府部门2152项行政权力全部制定运行流程,确保市区两级清单统一规范,做到同一事项名称、流程、审批材料等规范一致,并按时限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
3.初步形成行政权力政务服务清单。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科学梳理东风区政务服务事项共255项,其中行政权力231项,公共服务事项24项。在已确认的行政权力中,行政许可14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0项、行政处罚1572项、行政强制94项、行政确认42项、行政征收19项、行政征用5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复议3项、行政奖励33项、行政监督检查123项、行政裁决6项、年检8项、税费减免1项、其他93项。对区级7家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清理,初步实现要件最简、流程最优、用时最少。
4.加强市场监管。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多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全区共换营业执照105户,新换“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6户。办理个人独资照1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1户,个体执照360户。建立贡品竞争审查实施机制,财政资金支付实现全程动态监控。按照《东风区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订了《东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将双公示工作常态化,行政许可随时录入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7日内在诚信龙江公示。设专人负责双公示工作,共计录入行政许可,360余件,行政处罚10余件。
5.创新社会治理,增强应急能力。我区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工作布局。签订目标责任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对2017年发生的有影响的公共安全案(事)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查处。为解决突发事件处置错乱现象,制定《东风区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年度应急管理重点工作等文件,落实机构建设、值守应急、预案与演练、物资储备与队伍建设、预测预警与应急处置、隐患排查与避难场所建设、应急培训与科普宣教、应急平台建设等相关要求,以流程的标准化,促进管理的规范化,从而实现权力可控制,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提高了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6.优化公共服务。通过市减灾救灾网,我区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救灾款物投入、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已制定东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和防灾减灾体制和制度体系,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及社会组织惩戒政府购买服务信用制度,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优抚政务公开面达到100%。全面实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发放,区养老服务业得到了全面的落实。
7.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佳木斯市东风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全面实施。按照《佳木斯市委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配合区级各部门开展“五水共治”、“四边三化”、“治水治气”、“三改一拆”、“两路两侧”、“城乡一体提升年”百日环境整治工作和“东风区区域环境整治提升”等行动,全力助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实施环境违法企业和信息公开情况“红黄牌”制度,对环境违法依法进行查处。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我区把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作为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基础,把合法性审查作为行政决策的前置条件。2017年共对区政府拟制定的71件文件进行了是否属于规范性文件的认定,发现规范性文件1件,已责令起草部门履行规范性文件具体流程,同时已对报送本级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网上备案管理。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推进简政放权,及时修改、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文件。按照国务院宣布失效文件的部署,我区开展了两批文件清理工作,其中保留规范性文件2件,修改规范性文件1件,并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文件清理工作已经完成,未发现我区存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是保证行政决策科学民主的重要前提。按照市政府、区政府关于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规定,凡是属于重大决策均应由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为充分保障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防范法律风险,2017年我区各部门分别制定《重大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促进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17年共审核合同23件,以区政府名义签订合同7件、以各部门名义签订合同16件,办理区政府涉法事宜2件。
2.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市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我区本级法律顾问制度已经建立,2个乡(镇)政府、18个区直部门全部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区政府通过聘请律师事务所等形式建立了独立的法律顾问队伍;18个区直部门、2个乡镇政府依托同级政府法律顾问队伍资源开展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在食品监管方面,与餐饮业主签订了《餐饮食品安全责任书》280份,严格要求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进货渠道正当,要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开展“四类食堂”的专项整治工作,有9户食堂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占总数的18%,没有许可证的食堂41户,占总数的82%,对12户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改,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标准的2户工地食堂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开展了“三小”规范行动,使全区“三小”监管覆盖率达到了98%以上,在整治过程中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熟食店5户、无证无照经营的小作坊12户,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120余份,有力打击了不法食品经营者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辖区食品市场的经营秩序。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佳木斯市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充分利用省对证件管理改革的时机,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同时加强对证件的备案管理。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有条件的行政执法部门实现行政执法数字化全过程记录,暂不具备条件的行政执法部门实现行政执法纸质全过程记录。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属于政府法制机构职责权限的,坚决予以纠正,涉及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截至目前全区2个乡镇政府和16个区直行政执法部门已全部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部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编制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全区确定随机抽查次数1900多次,其中市场监管执法事项900余次,其他行政执法事项1000余次。将161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纳入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9000多户市场主体纳入全区市场主体名录库,为全面启动随机抽查工作提供了详实的数据支撑。
4.加强网上行政审批法制监督。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区级10个单位81项行政审批类事项全部编录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在系统中预留了法制监督端口。区政府办、区编办等单位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行政审批进行动态监督,及时纠正侵害申请人权益行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区政府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将于12月末向区人大、政协报告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
2.按照全市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制度,制定下发《东风区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办法》、《关于报送舆情信息监督员的通知》,制定下发《关于建立东风区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意见》、《东风区外来记者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了新闻发言人暨突发事件应对培训。制定舆情监控值班表,实行舆情零报告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目前,我区已形成了一整套应对突发网络舆情处理机制,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发现并处理了负面舆情信息20余条,避免了网上舆情升级和次生舆情的发生,没有造成不良影响。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区政府已制定全区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2017年度全区政务公开,建立了政务服务及信息数据平台,明确了网上办事时限和所需提供材料告知,工作流程规范高效。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已完善《佳木斯市东风区法治区创建活动方案》、《全区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活动方案》,为提升普法效果,开展“法律七进”等各类法制宣传活动17次,解答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展出社区法制宣传板报6块,悬挂法制宣传条幅12条。组织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活动5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0余人次,发放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及各类法律援助宣传品1000余份,受理法援案件27件,结案24件。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我区修订和完善了《行政复议受理流程》、《行政复议案件执行移送管理办法》,印发《东风区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监察、行政诉讼衔接机制的规定的通知》、《东风区行政复议案件应诉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已下达行政复议意见书并责令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
3.改善信访工作制度。以《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完善信访程序制度与信访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建立来信、来访、网上受理和督察督办制度,及时受理、登记、转送、交办、答复,并合理地处理解决信访人的信访诉求。定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到位,具体问题责任归属明确,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和法制化。在涉法信访问题方面,主动说服当事人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减少了重复上访、群访的次数,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我区专门安排时间组织区政府领导干部进行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学习内容主要涉及新修订或新颁布的重要法规、行政法律法规、重要政策文件,制定案卷的标准等;此外区政府还邀请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处长,为区政府领导干部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行政许可“一法一例”专题培训,邀请市政府法制办综合培训科科长,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两次培训共计220人参加学习。
2.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和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纳入了党委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依法治区办分别在4月17日和9月14日组织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专题辅导讲座。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区制定了《佳木斯市东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佳木斯市东风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和《佳木斯市东风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细化年度计划,形成指标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目标范围,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乡(镇)政府及部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区政府将及时向区委、区人大和市政府报告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2.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对优化发展环境的保障作用。按照《佳木斯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佳政法发〔2017〕14号)的要求,区政府法制机构已在政府办公室加挂牌子,结合辖区人口、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等因素确定区政府法制机构应有编制5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政府及部门法制工作人员较少,同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匹配,法制机构中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人员不足;对基层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还需要加强,少数部门行政7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法中轻视证据、忽视程序的情形仍然存在;个别部门涉法事宜和承办的政府合同未经过合法性审查,乡镇政府没有确定专人负责法制工作,这些都需要我们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