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要求部署,为防止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火灾和重度污染天气,给人民财产和健康带来危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我局组织印发《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11月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纸质文件邮寄至佳木斯市东风区应急管理局,地址为佳木斯市东风区光复西路育宾巷10号,联系电话0454-833235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dfqajj@163.com。
东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
《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防止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火灾和重度污染天气,给人民财产和健康带来危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华电佳木斯热电厂围墙周围50米为春节期间(2025年1月21日至3月2日)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禁放区域外小区内物业指定的燃放点位可以燃放爆竹和升空两米以下的烟花,物业部门要做好燃放安全管理和后续卫生清扫,严防引发火灾。
为满足群众需求,本行政区域居民可到指定的10个地点(东兴城公园、南兴公园、启航广场、水运小游园、发电体育公园、玫瑰园三期空地、达贤社区双合路北侧空地、达贤社区双合路南侧空地、佳南别墅区门前空地、兴运小区东北角)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燃放烟花爆竹。
各级公安、城管部门将开展巡查检查,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特此通告。
相关稿件:《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征求结果
东风区应急管理局自2024年11月5日至11月8日,采取纸质文件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截至今日,收到电子邮件0次,收集意见建议0条。感谢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士的主动参与和积极建言。
东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