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背景及目的
为加快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加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根据《全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意见》《<黑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黑龙江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解决村民实际需求,保护水体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活人居环境,特编制《佳木斯市东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
二、规划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安全为先、功能融合、科技引领”的规划理念,构建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水环境治理体系。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统筹规划、科学引导,加快形成“系统协调、绿色生态、提质增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格局。以《黑龙江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纲要》(黑环发〔2019〕154号)为依据,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为指导,结合省域“多规合一”、水网规划的新理念,总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的主要经验,以问题为导向,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分为近期与远期,近期规划期限原则上为5年(2020-2024年),远期规划年限与相关整体规划保持一致(2025-2035年)。
四、规划范围
佳木斯市东风区下辖建国镇、松江乡,共20个行政村。由于松江乡模范村、宏伟村、松江村、江山村、农家村、双新村共6个行政村已于2008年至2017年整体拆迁,居民现已全部异地回迁安置在东兴城小区,东兴城小区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域内,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市政管网集中处理,原拆迁村现已无人居住,故本次规划范围确定为未拆迁的14个行政村。
五、保障措施
建立负责单位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建立跨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和各级财政投入的同时,更加重视促进污水处理项目产业化进程,加大市场化运作步伐,积极利用国内外贷款弥补建设资金不足,推行特许经营,放开污水处理建设领域,吸引社会投资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