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打造市容整洁、舒适干净、通行顺畅、秩序井然的城市环境,根据我市秋季市容环境卫生实际特点,确保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的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的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巩固提高“夏净”行动百日攻坚战整治成果,通过开展以清扫市区内树木落叶、清除白色垃圾和积存垃圾等为主要内容的“秋扫”行动,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面貌,为冬季清运冰雪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继续整治运输车辆沿街洒落问题。加大联合执法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一是整治在运输建筑渣土、砂石、水泥、煤炭等车辆不进行密闭的违章行为;二是整治密闭不严、超高运输,造成沿街撒落的违章行为;三是加强对建设工地、砂石厂的监管,出入口要安装冲洗设施,防止出入车辆带泥上路。四是加强对临时施工现场及破挖道工程的监督管理,要及时修补破损路面、道边石、道板、各类井盖等,对污染城市道路、“工完场不清”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部门:各区城管执法局
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乡建设局。
(二)继续整治“空中拉线”问题。重点整治不达标准和不按规范安装的管线。一是围绕墙体改造及老旧小区改造开展整治工作;二是围绕路桥建设项目建设开展整治工作;三是围绕55条街路维修改造开展整治工作;四是对确需过街走向的管线要统一合并,不准单独拉线,避免重叠、交*拉线;五是对具备条件的街路或楼区,都要按要求走地下管线。所有安装完毕的空中管线和墙体管线必须整理归类,整齐划一,不影响市容观瞻。
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部门:各区城管执法局、中国联通、铁通公司、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及电业部门
(三)继续整治建筑装修型煤垃圾集中清运问题。开展建筑(装修)、型煤灰、散煤灰垃圾集中清运工作,从源头上治理脏源和扬尘问题。各区政府城管局要继续加强对物业小区、浴池、饭店、临街装修商家等产生垃圾单位的管控,做到凡是生产单位必须放置收纳箱,不许外露散放。收纳箱的设置工作要在“秋扫”行动结束前全部完成。加强对运输此类垃圾车辆的管理,无特许经营许可的不得从事运输活动,对继续从事运输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部门:各区城管执法局、清源保洁有限公司
(四)继续整治废品收购站。通过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市区内废品收购站违章搭建、污染物乱排放、废品乱倒、二次污染等脏乱差现象,对违章搭建的废品收购站点进行拆除、城区内废品收购站规范到指定地点经营。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
责任部门:各区城管局、
配合部门:市环保局
(五)规范牌匾及亮化。继续推进牌匾规范管理工作,要坚持统一亮化的原则,坚持统一标准、规范整齐与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更新改造与楼梯颜色、街区景观相协调的原则,完成主次干道牌匾的规范管理工作;对楼体改造项目工程同步开展牌匾规范、亮化工作;清除街路两侧建筑物、商家门前的各类多余牌匾、落地牌匾、多头牌匾、街路刀匾,并逐步向区街巷道延伸。
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各区城管执法局、
(六)规范建筑施工工地。各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文明施工。一是施工现场围挡要保持坚固、稳定、连续、整洁、美观,并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无破损、变形、污渍,无乱贴乱画。在建工程主体防护安全网保持完整、整洁,无破损、老化;二是工地各出口要进行硬化处理,并安装冲洗设备,防止车辆上路带泥;三是无场外堆料;四是做到工完场清,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做好建筑物周边的绿化和硬化。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市城乡建设局、各区城管执法局
(七)整治占道经营。全面清理各类违法占道行为,取缔主要街路、校园周边、公园广场等地段流动商贩;规范整治市场摊区和农民进城卖秋菜秩序,合理设置秋菜售卖点,为菜农和市民提供便利条件,要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监管,做到有“两带”即:带扫帚、带撮子,做到卖完场清;进一步落实临街商家“门前三包”责任制,取缔各类店外经营活动,包括店外摆卖、店外修车、洗车、人行道堆料、未经批准的各类庆典活动等;通过联合执法治理占道空车配货。及时处理建设系统12319热线指挥中心群众投诉的有关问题。
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部门:各区城管执法局、
(八)整治环境卫生。一是彻底清除背街背巷、铁路沿线、出城口及城乡结合部、内河沿岸、居民庭院的落叶杂草、白色垃圾和积存垃圾。确保公园广场净、车行道净、人行道净、绿化带净、居民小区净、以及桥下空间净。节日、庆典中产生的包装垃圾、鞭炮纸屑、冥纸冥币灰烬垃圾,当天要彻底清除。做好秋菜上市的规范管理,要适时增加环卫作业人员,提高作业频次,将秋季落叶、秋菜残叶清扫干净,不得就地焚烧落叶和秋菜垃圾。做到无垃圾死角盲区;二是加强临街公厕的管理,水冲式厕所保证开放时间、标志明显、设施齐全;旱厕及时清掏、整饰;三是在气温降低至不适合湿扫作业前,市区主要街路要全面彻底进行一遍冲洗作业,力争彻底消除部分街路边石附近存留的浮土和沙尘;四是及时处理建设系统12319热线指挥中心群众投诉的环境卫生问题。
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园林处、玉禾田公司、各区建设环卫局
(九)整治“三乱”。清除建筑物、围墙、电力杆、路灯杆、墙面、地面等公共设施和树木上的涂写、刻画、张贴广告、办假证等;清除临街商家玻璃门窗上的广告招贴字画;居民小区设置广告栏,并定期进行清理;研究制定地方法规,对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乱发广告的单位、个人及具体行为人制定严格的处罚措施,解决遏制城市乱象。
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市住房保障局(物业办)、特丽洁保洁公司
三、整治时间
本次活动时间为:9月15日——11月1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9月15日—9月25日)各责任部门制定方案,动员部署,筹备整治工作。
2、集中整治(9月25日—10月31日)各部门进行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
3、检查验收(11月1日—11月15日)对全市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活动期间,定期通报整治结果,根据结果进行排名。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的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秋扫”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协调、督办、检查、评比、验收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意识、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逐级确定分管具体责任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方案》在活动开始前报市城管执法局综合科。
(二)广泛发动,深入宣传。积极宣传本次活动重要意义,广泛动员社区居民、社区志愿者、驻区单位积极参与到“秋扫”活动中来,创建文明商户、文明楼道、文明社区、文明街路,形成由点到面的常态管理机制。各新闻媒体、责任单位要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形成舆论氛围。
(三)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对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并抓好落实长效管理工作。
(四)严格督导、认真考评。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规定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秋扫”行动总评结果将计入对各区政府年终目标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