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工)委、总支、党组,区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关于纠正“四风”必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常抓不懈的要求,现将 “五·一”节期间有关纪律规定通知如下:
各党(工)委、总支、党组,区直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二项规定精神,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坚决反对“四风”。“五·一”节期间,严禁公款送节礼、购买商业预付卡;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公款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严禁婚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
为加强对“五·一”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对违反“五·一”节期间有关纪律,依纪依法查处,对典型问题公开曝光,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区纪委将对群众举报的事项认真开展调查,对查证属实的,一律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举报电话:0454-8370307;邮箱举报:dfqjjwjcj@126.com。
中共东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东 风 区 监 察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