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佳东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街道实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工作领导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有效推进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拓展法治工作思路,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工作的总体布局和年度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明确各部门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责,建立起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法治建设的每一项任务都能精准落地。定期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分析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及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方向指引。
2.加强法治学习。街道建立集体学法制度,做到班子领导带头学法、全体干部积极学法,重点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实施纲要(2021-202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知识,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培训,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街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良好,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3.加强法治宣传。坚持以法治为引领,积极拓宽普法工作新思路,丰富普法内容,创新普法形式,搭建法治文化阵地。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立法律图书角,通过微信群、LED屏幕滚动播放等方式,延伸普法触角。2024年组织开展反邪教、反有组织犯罪、禁毒、国家安全、养老诈骗、民法典等12场法律宣传活动,派发各类宣传资料1800余份,受教育群众1.3万人次,让群众感受法治文化的熏陶,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
4.加强基层治理。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以网格为抓手,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指导和督促社区调解组织发挥作用,及时化解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2024年共出动网格员、志愿者270余人次,常态化排查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出涉及邻里纠纷矛盾事件350起、涉及婚姻家庭矛盾事件15起,已全部化解,化解率达到100%。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学习深度和广度不够。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领域、范围以及方式方法还存在欠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连续性、系统性、全面性还不够。
2.执法力量不足。街道工作人员不具备执法资质,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部门执法力量下沉街道不够经常。三是法治宣传方式较为单一。
3.法治宣传的载体形式不够丰富。法治宣传手段仍停留在传统媒介上,例如发放宣传单、微信群上传法律法规,缺乏与群众的互动交流。
三、2024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工委书记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1.抓责任担当,当好“领头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核心作用,认真落实专题述法工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重点工作同谋划、共推进。
2.抓学习教育,稳固思想根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过程。
3.抓制度落实,确保行动不偏差。积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街道党建、政法等各项工作职能有效整合,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法治建设责任制“四个责任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统筹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加强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常修课,组织干部职工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上求实效。以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性,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行动力。
2.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作用,为基层群众向街道反映诉求设置便利窗口,为街道掌握社情民意提供有效途径,为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凝聚工作合力,使群众诉求有门、工作分流有序、矛盾调处有法,搭建街道与人民群众互动沟通的平台,筑起基层稳定的保护伞。建立健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方位延伸调解触角,最大限度将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
3.推进法治宣传。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突出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加强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问题的法律法规宣传。坚持普法工作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融入依法行政各环节和全过程,提高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佳木斯市东风区佳东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10日
监审:李振玮
审核:赵金会
编辑:张佳慧